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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关于征求《梧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21—2025年)》的函

2022-04-13 18:00     来源: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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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普及全民健身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推动我市全民健身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桂政发〔202146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我局代拟了《梧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征求贵单位意见,请于4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加盖公章)反馈我局,如无意见也请书面反馈。

联系人:梁宇飞,联系电话:0774-6022112,13006946325,电子邮箱:wztyjqtk@163.com。

  请大力支持为盼!

  附件:1.梧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桂政发〔2021〕46号)

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2年413

附件1

梧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桂政发〔20214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推动我市全民健身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战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国家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坚持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满足群众高质量、多层次的健身需求,全面助力打造一极三城建设四个梧州,为体育强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建设贡献力量。

(二)发展目标。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更加便利,健身热情进一步提高,各项运动项目参与人数持续上升,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0%以上,建有体育公园(体育综合体)8个以上、全民健身中心50个以上、健身步道700公里以上,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数量达到0.9块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完成提档升级,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2.3名,带动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50亿元以上。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意识和身体素养显著提升,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不少于2个。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模范县(市、区)创建。指导各地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加大组织保障力度,夯实基层体育工作基础,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开展全民健身指导服务,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提升人民群众对全民健身的满意度及全民健身活动对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力争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和2个模范县(市、区)。〔责任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市文广体旅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开展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现状调查,修订《梧州市城乡体育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5》,指导各县(市)编制、完善本级城乡体育设施专项规划,将城乡体育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市、县(市、区)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研制梧州市步道体系建设总体方案和体育公园建设指导意见。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项目谋划、储备和建设力度。重点推进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多功能运动场、社会足球场、健身步道、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力争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健身设施全覆盖的目标建有大型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体育公园;县(市)建有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体育馆、田径场、游泳馆(池)、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城区建有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游泳馆(池)、体育公园、健身步道;乡镇建有灯光篮球场、小型全民健身广场;街道建有小型全民健身广场、多功能运动场;行政村建有室外篮球场、室外乒乓球场;社区建有多功能运动场地、健身路径。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充分利用公园、广场等开阔地建设室外球类运动场地,合理利用城市空闲地、公共绿地、路桥附属地等建设全民健身设施。新建足球场、篮球场不少于100个,持续推进社会足球场地建设专项行动。着力打造浔江、西江、义昌江、湄江河等沿线生态健身步道,支持山区县(市)因地制宜建设骑行步道和登山步道,各县(市、区)每年新建健身步道不少于2公里,新建公园游园实现柔性渗水材料健身步道全覆盖,市区建设一批方便群众就近锻炼柔性健身步道。探索以租赁方式供地,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投资建设。持续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完善绩效评价及资金补助政策。鼓励创建具备体育健身功能的乡村旅游区和景区,助力乡村振兴。〔责任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市文广体旅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园区管委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打造全民健身赛事品牌,建设群众身边的赛事活动体系。倡导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理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传统与新兴并举方式,深入开展足球、篮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广场舞、轮滑、游泳、围棋等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扶持推广太极拳、武术、龙舟、舞狮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和乡村趣味运动项目。持续举办新年登高、全民健身日等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冰雪运动,深入推进冰雪运动六进(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推进建市、县、镇体育赛事活动网络在全市持续打造一地一品”“一地多品系列体育赛事活动,鼓励各地利用当地特色优势和自然资源禀赋,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积极参、承办壮族三月三·民族体育炫广西体育节、广西全民健身运动会、奔跑吧·广西生态马拉松系列赛、广西万村篮球赛、广西城乡万人气排球赛、广西龙舟系列赛等大型群众体育赛事活动。鼓励农村利用农民丰收节、传统节日开展农民体育健身活动,促进乡村振兴。〔责任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市文广体旅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各园区管委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定期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调查。推行面向大众的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标准及评定体系,深化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制度改革,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率,发挥其在组织体育赛事活动、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推广普及健身项目等方面的作用。组建科学健身指导团队,深入农村、社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运动伤病预防、运动康复知识宣讲,为群众科学健身进行指导。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推广工间操制度,鼓励举办行业系统和单位运动会以及单项比赛,开展太极拳、健身气功、广播体操等公益教学活动。大力倡导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平台,组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持续开展广西万名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百县千乡活动及相关线上线下志愿服务,推出具有梧州特色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项目,打造梧州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责任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市文广体旅局牵头,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各园区管委会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体育健身组织服务体系。构建以各级体育总会为枢纽,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为支撑,基层体育组织为主体的体育社会组织架构,实现体育总会在市、县两级全覆盖,鼓励县级体育总会以派驻机构、分支机构等形式向乡镇(街道)延伸;鼓励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建立和培育健身俱乐部、自发性健身团队和全民健身站点,支持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下沉行政村(社区),形成覆盖城乡的市、县、乡、村四级健身组织网络。发挥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和体育健身站点在体育服务和健身指导方面的作用。强化党建引领,推进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社会化、实体化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补贴活动经费等方式,引导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支持体育社会组织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合作举办体育活动。建立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数据库和动态管理机制。推动三大球、羽毛球、跑步等自发性全民健身社会组织等级评定,对会员数量稳定、参赛人数增加,连续举办三年以上体育赛事活动,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5名的组织,给予场地、教练、培训、等级评定等支持,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和参与人次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强化评估结果对全民健身社会组织发展的引导作用。〔责任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市文广体旅局牵头,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加大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农民工和妇女等重点人群的健身指导力度,鼓励重点人群参与体育赛事和健身活动,提供适合相关人群健身的公共体育设施及服务,提升社区公共体育设施适老化、适幼化水平。推进青少年体育健康包工程,开展针对青少年近视、肥胖等突出问题的体育干预。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体系,鼓励各类学校成立体育项目青少年兴趣小组、学生社团和俱乐部,组织开展体育夏令营、冬令营等活动。建设完善老年人体育协会、门球协会、广场舞协会等单项体育协会网络,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推行企事业单位工间操制度,开展职工喜乐见闻的体育健身活动,定期举办职工运动会。结合妇女节、农民丰收节等节日,积极开展适合妇女、农民等参与的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残疾融合体育健身活动,完善公共健身设施无障碍环境,支持举办、参加各类残疾人体育赛事活动。〔责任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市文广体旅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按照自治区一核多极,一轴两翼体育产业空间布局加快形成以足球培训、健身休闲为龙头,体育旅游为支撑现代化体育产业体系建设。发展智慧健身服务等体育新业态,培育冰雪、山地户外等消费引领性强的新兴健身休闲项目。制定体育健身俱乐部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社会力量对闲置厂房、仓库进行改造升级,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在健身设施供给、赛事活动举办等领域投资。强化体育行政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的合作,拓宽体育企业融资渠道。优化营商环境,高质量打造体育产业孵化平台,支持各类体育市场主体健康成长。〔责任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市文广体旅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体教融合发展。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保障学生每天校内、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推进落实青少年每人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目标。整合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健全分学段、跨区域的青少年赛事体系,推动每年举办市级中小学生运动会和体育项目联赛。强化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大运动员和教练员培养力度,完善奖励和扶持机制。开展民族传统体育进校园活动,按照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教育模式,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各级各类体校建设。大力发展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对体育运动类培训机构制定审批设立标准并加强监管,支持体育社会组织进校园,建立和培育学校体育项目代表队。〔责任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市文广体旅局、市教育局牵头,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深化体卫(医)融合。推动建立体卫(医)融合健康管理服务体系,推进体医融合试点项目建设,基本实现县级体卫(医)融合健康服务机构全覆盖。打造集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体质健康测试、科学健身指导、志愿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开展体卫(医)融合理论、临床实践、运动干预和康复等培训,加强运动防护师、运动营养师等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各级医院设立运动健康门诊,将运动健身指导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为城乡居民提供运动健康指导服务,推动体质监测和健康体检并轨。引导运动健康促进专业人才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到社区卫生机构开展服务工作,构建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发挥全民健身在健康促进、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责任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广体旅局牵头,市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进体旅融合发展。普及推广水上、自行车、汽车等户外运动项目,完善相关设施。支持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发展骑行运动冰雪运动等体育旅游。支持苍梧、藤县、岑溪、蒙山的旅游景区引入体育元素,发展攀岩、房车露营、水上运动等体育旅游项目。拓展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依托梧州特色资源,鼓励各县(市、区)打造具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和示范基地,建设体育旅游示范区。〔责任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市文广体旅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传承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基础性及应用性研究。推广普及毽球、花炮、投绣球、陀螺、板鞋竞速、民族武术、民族健身操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加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基地和场地设施建设。配合组织参加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织参加第十五届广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产业,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与文化旅游的深度融合。大力培养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支持各类学校开展少数民族传统项目教学和展示活动。〔责任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市民宗委、市文广体旅局牵头,市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体育对外交流。加强全民健身对外交流,推动舞龙舞狮、武术、龙舟、围棋、健身气功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走出去,鼓励支持各地与国外友好城市进行全民健身交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举办 一带一路足球邀请赛、中国东盟健身健美邀请赛等系列国际国内重大赛事。〔责任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市文广体旅局牵头,市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营造全民健身社会氛围。繁荣体育文化,将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同坚定文化自信相结合,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对龙狮、龙舟、武术等梧州特色传统体育项目推广。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推广普及科学健身运动预防和促进疾病康复的知识和方法。加强三微一端建设,依托各类媒介搭建健身文化交流平台。讲好群众健身故事,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社区、家庭、个人中选树一批健身健康榜样,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健康文明的全民健身社会氛围,全力推进全民健身模范市、模范县(市、区)创建,做好创建成果巩固。〔责任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市文广体旅局、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市、县(市、区)政府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各项工作。推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各市(市、区)人民政府应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完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在体育场馆运营、公益健身服务、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等领域推广政府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全民健身的投入。将全民健身空间用地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对其优先保障。鼓励地方财政加大体育事业投入力度,重点用于全民健身工作。〔责任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市文广体旅局、市财政局牵头,市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市城投集团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壮大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发挥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在人才培训中的作用。加强健身指导、组织管理、科技研发、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等方面的人才培养供给。畅通各类培养渠道,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人才培养,加大对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志愿者的培训力度,搭建全民健身线上培训和交流平台,形成多元化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体系和科学评价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指导群众健身的教练员职称评定工作。〔责任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市文广体旅局牵头,市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全民健身安全保障。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加强监管,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产品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执行一赛事一方案制度。建立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坚持防控为先、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市文广体旅局、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供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结合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身大数据采集体系,支持健康科技发展,加快全民健身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进度。引导线上体育锻炼智能产品在全民健身方面的推广运用。配合自治区建设自治区、市两级全民健身服务平台和公共体育设施电子地图,提供健身设施查询预定、体育赛事活动和培训报名、健身指导等服务,逐步形成信息发布及时、服务获取便捷、信息反馈高效的全民健身智慧化服务机制。〔责任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市文广体旅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发展局牵头,市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要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社会发展核心指标体系,明确各部门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制定落实方案。建立督导督查工作机制,加强对全民健身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指导,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工作绩效实行考核评价。对《梧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实施效果进行全民评估,评估报告上报市人民政府。〔责任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部门:市文广体旅局牵头,市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