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梧州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精神,增强立法工作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由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牵头,中共梧州市委党史研究室、梧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配合起草的《梧州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
1.电子邮件:fgk6021819@163.com
2.来信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102号 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政策法规科(邮编:543000)
3.在线提交:在梧州市政府门户网站调查征集专栏在线反馈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9日
附件:1.梧州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2.《梧州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草案)》起草说明
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2年7月20日
附件1:梧州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梧州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草案)》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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