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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文广体旅字〔2023〕39号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80号提案的答复

2023-07-20 10:30     来源: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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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文广体旅字202339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80提案

的答复


民盟梧州市委员会

提出的《关于做好汉代窑址群保护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市历史悠久,文物资源丰富,有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乡土建筑、工业遗产、二十世纪遗产等类型的文物点544其中包括6处古窑址遗迹。这6古窑址,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藤县中和窑址,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古龙窑址),县文物保护单位3处(大坡古窑址、南渡窑址、雅窑遗址),未列入文物点1处(甘村窑址)。这些古窑址遗址及其出土的文物,是研究我市乃至南方地区瓷窑的分布、形制的重要实物资料,具有较高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因此,作为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我局十分重视古窑址的保护,组织开展了申报认定窑址文物保护等级、设立文物保护碑、划定文物保护范围等工作,我市古窑址遗迹得以较好的保护

然而,由于古窑遗址点多、线长、面广,保护管理机构人员和专业力量薄弱,加之地处偏僻的乡村,也导致出现提案中提到的大坡汉代窑址保护标识丢失的情况;而甘村窑址由于尚未列为文物点,因此没有设立文物保护标识牌。下一步,我局将与龙圩区政府加强联系同时从业务上指导龙圩区科文体旅局加强古窑址的保护管理工作。

一是完善保护基础工作。结合即将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指导龙圩区科文体旅局进一步挖掘整理甘村窑址相关实物和资料,按照相关程序申报为文物保护单位。

加强保护宣传。线上线下结合宣传文物保护法,宣传窑址的重要性和保护文物的意义,营造保护文物的浓厚氛围,让市民群众尤其是窑址所在地居民树立“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保护意识,把窑址保护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

是统筹规划,活化利用。窑址的保护和利用规划纳入到乡村振兴建设之中,结合窑址传统陶瓷文化遗产特色,以及村落的人居环境、生态环境等因素统筹规划,提升窑址周边村落的文化内涵,促进乡村社会经济的发展服务乡村振兴。



(此页无正文)



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3714


承办人及电话:叶羽脉6021817

抄送: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市督考办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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