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市文广体旅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自治区、梧州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梧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要求,在文广体旅领域不断加强法治建设,为我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荣获党中央、国务院表彰1项;荣获文旅部、广电总局表扬2项;精彩出彩完成2024年广西文化旅游发展大会,得到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高度肯定;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5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工作主要举措、成效
(一)制度化抓落实,打造制度保障的良好法治环境
1.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梧州市文广体旅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结合会议、调研、检查,将依法行政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共同谋划、部署和落实。在单位经费预算中统筹安排普法经费共6.6万元,用于年度普法、聘请法律顾问等相关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按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以及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安全等相关工作。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局党组坚决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审议制度,确保科学、民主、合法决策。印发《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修订)》,为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提供制度保障。严格按照程序组织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3次,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1次,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内容、实施和监督合法。
3.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4年)共328条,确保执法活动有章可循。建立执法责任清单,制定并落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要求执法人员严格遵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办理行政执法案件过程,均能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确保执法行为公平、公正、文明。
4.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的积极作用,聘请广西顺景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年内出具法律意见150余次,参与我局事务性讨论7次。落实公职律师1名,已按有关要求参与我局决策事务。
(二)常态化抓学习,打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1.抓实领导干部学习教育。制定印发《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化“第一议题”制度,搭建学习平台,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科室负责人、二层单位主要领导人讲业务,推动全体党员干部人人参与理论学习、业务交流、活学活用政策。2024年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专题学习4次、党组会学习理论16次、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梧州市宣讲团宣讲报告会(市文广体旅局专场)1次、“文旅比学堂”14次,形成了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经常化、规范化。
2.抓实执法人员、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举办2024年梧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等共12期执法业务培训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每人在全国文化市场监管平台完成80学分课程。局系统持执法证46人全部参加2024年度全市行政执法队伍全员轮训并完成规定课时。举办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人员依法经营培训班、旅游企业依法经营培训班,共培训从业人员70人次。
(三)法治化抓履职,打造遵法守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1.积极参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工作。草拟《梧州市六堡茶文化保护名录认定与管理办法(草案)》,已完成草案的编制工作。立足单位职能,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等行政法规研提修改意见。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要求,对《梧州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暂定名)进行立法调研,形成立法调研报告。配合市委办开展梧州市第三次党内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对我局负责牵头清理的10份市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配合做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来梧执法检查工作,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自查。
2.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宣传法律法规,依托文广体旅场馆、企业、行业进行普法,利用“广西三月三”、国庆节等节假日开展法治宣传进景区、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运用“文艺+法治”的普法宣传形式,组织文艺骨干深入基层开展线下法律服务志愿服务活动超过50次,线上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法治内容超过40次。线下宣传文艺演出中,演出粤剧《警魂》《民法典,人民利益有保障》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文艺作品,并在现场派发法律宣传册,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在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具有示范性且已结案的行政案例,以案普法,强化警示教育。
3.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调解方法、跨部门协作,通过“多元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一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为身处福建、广西两地的双方当事人有效化解纠纷,该案例成为梧州市首例以“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方式快速化解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成功案例。依法答复行政复议案件1件,依法应诉行政诉讼案件1件。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年内共产生信访事项6件,受理答复4件,不在我局职权范围内回退2件。通过广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平台、梧州零距离网络问政平台收到群众建议投诉举报105次,经开展调查核实后,按时答复率100%。
4.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自查工作,我局所有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实现100%网上可办。开展政务服务“三减一提升”工作,我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效率均已达到区内最优水平,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落实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文化体验服务事项,将图书馆借书系统与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信息融合共享,于8月底前实现全市各级图书馆凭社会保障卡借阅图书。成立清理工作专班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地方性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经认真梳理,未发现我局制定的政策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情形。
(四)规范化抓执法,打造平安稳定的良好法治环境
1.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照改革精神,优化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机构,由原来的领域执法改为按照市辖区来设置执法大队进行区域执法,设置万秀大队、长洲大队、龙圩大队,推进执法力量下沉到基层。
2.加强事前公示和事后公开。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执法岗位人员全员持证上岗,执法人员信息在局门户网站可查。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行政处罚数据录入“双公示”平台,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13份、公示文化和旅游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结果116条,信用梧州、信用广西、信用中国平台共享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的情况。我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和行政检查信息全部录入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已做到应录尽录。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听证的权利,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1次。
3.深入开展文广体旅市场监督检查。针对旅游市场秩序、歌舞娱乐场所、出版物等进行重点监管,在随机抽查、错峰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的基础上,加强节假日与应急执法力量。2024年,共组织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整治及联合行动10个,上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信息72条,立案30件。出动执法人员4500余人次,检查文广体旅场所1200余家次。受理举报投诉20件,办结率100%。捣毁“六合彩”销售窝点22个,收缴“六合彩”资料15000余份。依法拆除非法安装地面卫星接收设备“小锅盖”28面。有力地推动了文化旅游市场规范化、优质化发展。
二、存在不足及原因
(一)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还有待提升
文广体旅领域涉及的行业性法律法规较多,我局部分领导干部还存在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了解得还不够熟、不够透的情况,法治意识仍需要进一步提升。
(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素质有待提高
基层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力量相对不足。特别是今年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改革后,部分执法人员面临尽快适应新领域、应对执法新形势的问题。
(三)法治宣传教育有待加强
与区内南宁、柳州等地市相比,我局还存在普法经费不够充足,法律背景人才较为短缺等问题。在打造普法、执法典型示范方面还缺少能在全区推广的案例。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加强对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业务知识、行政执法技能培训,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工作队伍,全面提升文广体旅行业行政执法成效,为促进文化广电体育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加强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依法行政,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坚持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审议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裁量权基准制度等有关制度文件,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三)依法履行职能,积极参与立法
聚焦实践问题和立法需求,以促进文化旅游发展为目标,推进文化旅游方面的立法草案起草工作,加强调研和研判,提高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加大法治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利用重大节假日及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进景区、进社区等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在线上线下同步开展“以案释法”、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营造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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