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文广体旅发〔2025〕1号
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关于推荐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各县(市)文广体旅局,各城区文体旅局,市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及《梧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组织开展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申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掌握并承续某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在一定区域或领域内被公认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二)有相对固定传习场所,长期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活动,累计年限原则上应达10年以上。
(三)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积极开展授徒传艺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四)居住或长期工作在该项目流布地区。
(五)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身体健康。
(六)已被认定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不直接从事传承实践工作的人员,不得认定为市级代表性传承人。
二、申报范围
推荐申报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须从以下项目的传承人中遴选:
(一)尚无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或丧失传承能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三)其他确需补充市级代表性传承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三、推荐申报程序
(一)由符合条件的个人向项目保护单位提出申请,经项目保护单位推荐至项目所在县(市、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并经县(市、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至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二)项目保护单位属市行政管理部门直属单位的,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将推荐材料报送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四、推荐申报材料
(一)推荐意见:各县(市、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所辖行政区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附件2)和推荐意见,并附推荐名单中人员被公布为县级代表性传承人的文件复印件。
(二)推荐申报表(附件1):包括申报人或被推荐人的基本信息、个人简历、传承谱系或师承脉络情况、授徒传艺情况、掌握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情况及相关成就、开展公益性活动情况、为该项目保护所做的其他贡献情况、反映申报人或被推荐人技艺特点的照片、本人声明及授权书、项目保护单位意见、县级专家组推荐意见、县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意见等。
(三)申报图片、申报视频:体现申报人或被推荐人技艺水平的图片10张、视频1段,具体要求见附件3。
(四)辅助申报材料:体现申报人或被推荐人成就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等材料,其他有助于体现申报人或被推荐人代表性的文字、图片和音像资料等。
五、工作要求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依靠传承人得以世代相传,加强传承人培养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键。因此,各县(市、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听取意见,认真组织申报、审核、评选和推荐,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推荐工作,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可靠。
(二)代表性传承人能否履行传承义务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在申报工作中,对于代表性传承人所享有的权利、须承担的责任应详细告知申报人或被推荐人。
(三)各县(市、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须将推荐意见、推荐名单、县级代表性传承人公布文件复印件推荐表(一式两份)、辅助申报材料等纸质材料报送至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上述材料电子版及申报图片、申报视频汇总后报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材料报送要求详见附件3)。所有推荐材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回。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邮寄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电子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有关单位、个人务必重视。凡不符合推荐申报条件、推荐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六、联系信息
联系人: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叶羽脉
电 话:0774-6021817
邮 箱:wzwhyck@163.com
地 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102号(文化大厦)十楼1014室
邮 编:543003
附件: 1.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表
2. 县(市、区)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3.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图片、申报视频制作要求
4.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表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传承人姓名:
推荐单位:
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制
2025年2月
填表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填表说明
(一)封面中“项目类别”“项目名称”按市政府公布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正确填写。项目类别分为: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
(二)封面中“推荐单位”一栏填写县级文化行政部门或市直机关单位名称。
(三)表格中“姓名”及“出生年月”均应与身份证件信息一致。如身份证件姓名与公布的县级代表性传承人姓名不一致,请填写身份证件姓名并用括号标注公布的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姓名,如李明(李小明)。
(四)表格中“工作单位”一栏应填写政府单位、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等官方名称,没有工作单位填写“无”。
(五)表格中“手机号码”一栏应填写申报人本人手机号码,如申报人因特殊情况无手机号码,应填写联系人手机号码,并注明联系人姓名。
(六)表格中“从事该项非遗传承实践累计年限”应减去中断该项非遗传承实践的时间。
(七)表格中“主要开展传承活动地区”应与市政府公布的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地区或单位一致。
(八)表格中“认定为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时间”指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中,认定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时间,以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公布文件时间为准,此栏市直机关无需填写。
(九)表格中“个人简历”一栏,按照时间顺序简要填写申报人的学习、工作及与该项目有关的学艺、实践经历等情况。
(十)表格中“传承谱系或师承脉络情况”应从申报人开始至少上溯三代填写师承授徒情况,包括至少三代传承谱系情况(注明师徒关系)、每代传承人掌握该项目核心知识和技能艺能情况、每代传承人同门人员简要情况等。
(十一)表格中“授徒传艺情况”需简要介绍申报人徒弟情况,包括其徒弟掌握该项目核心知识、艺能技能以及开展传艺活动等情况,如有再传徒弟,一并简要介绍。
二、注意事项
(一)申报表应填写电子版本。提交纸质版本时,签字(盖章)部分应由本人亲笔填写并捺印指纹,签字、盖章部分不得复印或印刷。
(二)提供的照片资料以表格中“照片”一栏为模板填写,共需提交10张彩色照片,每张照片按模板填写为独立一页,10张照片页按顺序一并附在申报表最后。照片页可根据示例扩展。提交纸质版本时,照片可直接打印(彩色)在照片页上,也可粘贴在照片页上。
(三)表格空间不足的部分可自行扩展,但应注意格式规范完整。
(四)若某一部分内容需提供证明或说明材料,可另附附件,但应在相关栏目中标注“详见附件”等字样,每个栏目添加附件不超过10页。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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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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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寸彩照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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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以身份证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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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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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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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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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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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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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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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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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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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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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该项非遗 传承实践累计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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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为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时间(具体到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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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开展传承活动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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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明材料可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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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展演、宣传、调查研究及持有有关实物、资料等) | |||||||||||
(反映申报人技艺特点的,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等照片)
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号码: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1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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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申报人技艺特点的,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等照片)
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号码: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1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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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申报人技艺特点的,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等照片)
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号码: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1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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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申报人技艺特点的,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等照片)
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号码: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1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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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申报人技艺特点的,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等照片)
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号码: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1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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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申报人技艺特点的,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等照片)
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号码: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1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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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申报人技艺特点的,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等照片)
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号码: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1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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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申报人技艺特点的,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等照片)
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号码: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1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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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申报人技艺特点的,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等照片)
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号码: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1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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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申报人技艺特点的,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等照片)
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号码: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1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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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请作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志愿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履行代表性传承人相关义务,并同意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无偿使用申报材料进行宣传、推广。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盖章) 年 月 日 | |||||||||||
(从技能艺能特点和水平、代表性和影响力、师承和授徒传艺情况等方面对申报人进行评价,提出针对性推荐意见,200字左右)
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姓名 |
性 别 |
年龄 |
专业 |
职称 |
单位 |
联系电话 |
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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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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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县(市、区)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填表单位: 年 月 日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码 |
项目名称 |
申报地区 |
推荐单位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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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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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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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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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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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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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可拓展。 |
附件3
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申报图片、申报视频制作要求
一、申报图片制作要求
(一)数量要求
10张。
(二)技术要求
JPEG格式,横向分辨率1800以上,大小不低于2M。
(三)内容要求
1.图片应表现代表性传承人掌握项目核心要素、技艺特点、开展传承活动、授徒传艺等相关内容。
2.每张照片附拍摄时间、地点、拍摄者、相关人员、画面内容等说明,100字以内。
二、申报视频制作要求
(一)技术要求:
1.时长:5分钟内。
2.配音及字幕:普通话配音。中文字幕,字体形式不限,字幕要求加在遮幅里,不能影响画面内容。
(二)内容要求
1.视频内容应包括传承人的基本状况,如生活环境、师承经历、在传承该非遗项目中的作用、所具有的能力等;动态表现传承人在非遗项目传承中的状态,如表演过程、技艺流程、活动经过等;代表性作品和成果可适当表现。
2.影像内容应真实。
(三)版权要求
提交的申报片须是专为本次申报制作的视频文件,作品中使用的镜头要原创或有完整的版权。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可无偿使用申报片进行宣传、推广。
(四)建议标准
1.格式:AVI、MP4、MOV。
2.视频分辨率:1920*1080。
以上标准不做强制要求。
附件4
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
传承人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荐意见(盖章原件)、推荐名单(盖章原件)、县级代表性传承人公布文件(复印件)各1份。
(二)推荐表,一式2份。签字(盖章)部分应由本人亲笔填写并捺印指纹,签字、盖章不得复印或印刷。
二、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第一级文件夹“××县(市、区)第五批市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材料”。
在一级文件夹中建立 “一、推荐申报意见”和“二、申报书、图片、视频、辅助材料”两个二级文件夹。
“一、推荐申报意见”文件夹里包括推荐意见、推荐名单、县级代表性传承人公布文件等内容。
在“二、申报书、图片、视频、辅助材料”文件夹里按照传承人姓名、项目名称有序建立若干个三级文件夹,每个传承人文件夹里包括该传承人的推荐申报表文件、申报视频文件、申报图片和文件夹申报辅助材料文件夹(如有),其中,“申报图片”文件夹中放入10张申报图片,要求以图片1、图片2……按序命名。
电子材料整理示例如下:
1.第一级文件夹
2.第二级文件夹
3.“一、推荐申报意见”文件夹包含
4.“二、申报书、图片、视频、辅助材料”文件夹包含
5.每个传承人的子文件夹包含(以张三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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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5年2月1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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