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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成文日期:2023年03月20日
标  题:梧文广体旅发〔2023〕3号 关于印发《梧州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梧文广体旅发〔2023〕3号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0日

梧文广体旅发〔2023〕3号 关于印发《梧州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 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3-20 18:00     来源: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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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梧州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进我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我市制定了《梧州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梧州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梧州市教育局

梧州市财政局

梧州市自然资源局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梧州市交通运输局

梧州市林业局

梧州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20日

(主动公开)



梧州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1〕82号)和《关于印发〈广西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桂体发〔2021〕15号)等文件精神,统筹解决当前我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总量不足、结构不优、载体不新、质量不高、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问题,补齐我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满足广大群众体育健身需求,推动健康梧州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广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完善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顶层设计。以重点项目、群众身边体育设施建设为抓手,增加健身设施有效供给,推动全民健身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进一步合理配置健身设施,改善健身环境,为打造“一极三城”、建设“四个梧州”,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梧州新篇章贡献力量。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构建市、县、乡、村四级较为完善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全民健身设施配置更加丰富合理,运营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健身环境明显改善,供给丰富、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健身设施网络基本形成,城镇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为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奠定基础。

(三)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分步实施。以摸清现状为基础,坚持必要性和可行性相结合,科学合理编制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分类分年度分步骤推进项目建设。设施规划建设充分利用周边地形地貌,与当地生态环境协调。

补齐短板,突出重点。摸清各层级设施建设短板,针对性地集中力量补齐健身设施短板。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行政村)、方便可达的设施。实施项目带动策略,增强城镇、乡村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整合资源、共建共享。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与乡村振兴、全域旅游、新型城镇化建设紧密结合。加强与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园林、交通等部门设施建设资源整合。切实推进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对外开放水平,实现资源共享。

政府引导,多元投入。充分发挥政府预算内基建投资引导市

场参与的作用,综合运用各级乡村振兴资金、体育彩票公益金、政府专项债券、投资引导基金、社会资本、商业信贷等多种资金渠道,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积极性,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加快项目建设。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制定并实施县(市、区)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

各县(市、区)在开展现状调查,评估健身设施布局和开放使用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常住人口规模、相关标准规范,理清公共体育设施之中建设滞后和群众身边急需的健身场地设施短板,结合相关规划,于2023年4月底前编制完成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行动计划,明确各年度目标任务。补短板行动计划重点考虑以下内容:在城镇建设区重点解决城区、居住社区的设施总量不足、分布不合理问题;在农村重点加强中心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维修改造和提档升级;加大对脱贫地区、民族地区、边远山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项目倾斜力度;重点支持设施未达标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完善健身设施;聚焦群众就近健身需要,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健身广场、小型足球场等健身设施,并统筹考虑增加应急避难(险)功能设置。(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文广体旅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责任主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各项任务的责任主体均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不再列出)

(二)制定并公布健身设施存量资源目录或指引

摸清可用资源,各县(市、区)应系统梳理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河道沿岸、老旧仓库、废旧厂房、大空间地下室、建筑屋顶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旅游、农业、林业、水利等其他设施资源,于2023年4月底前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可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见附件1),并向市文广体旅局备案。目录中明确权属单位、用地(建筑)面积、拟建设施等内容,拟建设施与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充分衔接。(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县(市)城乡体育设施专项规划编制

按照《关于全面开展城乡体育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体发〔2018〕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体育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体办〔2019〕67号)要求,开展县(市)城乡体育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苍梧县、岑溪市、蒙山县2023年6月底前100%完成编制工作。(责任部门:市文广体旅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城镇居民健身设施布局

1.全民健身竞赛设施。市级配建1个体育场、1个体育馆和1个游泳馆;各县(市、区)原则上配置1个体育馆、1个田径场、1个游泳馆和1个体育综合体;各城区原则上配置1个体育馆、1个体育场和1个体育综合体。(责任部门:市文广体旅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全民健身中心。市级配置1个大型全民健身中心;各县(市、区)原则上配置1个中型全民健身中心、按城镇常住人口每3万—5万人配置1个社区全民健身中心。(责任部门:市文广体旅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体育公园。市级配置1个体育公园;各县(市、区)原则上配置1个体育公园,按城镇常住人口每3万—5万人配置1个社区体育公园(可合并设置或独立设置)。各地应按照辖区人口规模综合考虑体育公园建设标准,到2025年全市新建或改扩建8个以上的体育公园。(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广体旅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多功能运动场。各县(市、区)原则上配置1个笼式多功能运动场,各街道原则上配置1个多功能运动场和1个小型全民健身广场,各社区原则上配置1个多功能运动场。(责任部门:市文广体旅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健身路径。各社区原则上配置1条健身路径。(责任部门:市文广体旅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健身步道。鼓励利用人行道、公园、绿地、景区、风景道、城镇边角地、近郊山林、江河湖堤岸,新建或改建健走步道、骑行道、登山步道。(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广体旅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城投集团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城市居住社区健身设施。各县(市、区)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地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对社区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指导力度,支持健身步道、多功能运动场等设施向社区倾斜。(责任部门:市文广体旅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补齐农民健身设施短板

1.乡镇农民体育健身设施。各乡镇原则上配置1个带看台的灯光篮球场和1个小型全民健身广场;各社区原则上配置1条健身路径。(责任部门:市文广体旅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设施。各行政村配置1个室外篮球场、1个室外乒乓球场(配置2张乒乓球台)和1条健身路径。(责任部门:市文广体旅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足球场地建设

按照每万人拥有0.9块足球场地目标,利用公园、绿地、广场、城市街道、城镇“边角地”和江河湖堤岸及废旧的工业和商业场地新建或改建标准或非标准社会足球场地120个以上。(责任部门:市文广体旅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支持户外运动设施建设

支持建设集露营、休憩、淋浴、娱乐、停车、补给等多种功能的公共服务中心和户外运动营地,开展冰雪、登山、攀岩、徒步、桨板、摩托艇、动力冲浪、航空等户外运动。(责任部门:市文广体旅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民族体育设施建设

新建或改建一批适宜开展舞狮、花炮、毽球、龙舟、绣球、陀螺、板鞋竞速、民族武术、民族健身操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场地设施。到2025年力争建设3个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责任部门:市文广体旅局、市民宗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动健身场地设施开放

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支持符合条件的公共体育场馆申请中央补助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课余时间、节假日将体育设施对外开放;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共享附属体育场地。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注重对公共场所室外健身器材配建工作的监管,确保各类健身场地设施符合应急、疏散、消防等要求。(责任部门:市文广体旅局、市教育局、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投集团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充分认识推进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作,对于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意义。要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协作配合,统筹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根据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制定计划,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县(市、区)要将有关内容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促进与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等衔接,依法保障设施用地、配套资金。

(二)加强监督指导

将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国土空间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单位,加强全民健身设施规划和建设。建立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分解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将重点任务及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考核中,实行年度监测和终期评估相结合,2025年对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并做好督促指导。

(三)加强资金保障

全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责任主体是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地方政府要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设施投入长效机制,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商业贷款、企业债券、产业投资基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多种资金渠道,解决项目建设资金。在加大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资金投入的同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习相关文件精神,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积极推动条件成熟、符合申报要求的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社会足球场、全民健身中心等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项目储备库。利用好相关扶持政策,对于符合国家、自治区资金投向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财政和体育行政部门要争取和安排体育彩票公益金支持项目建设。鼓励企业、个人、社会团体、境外资本等社会主体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兴建体育设施。

(四)保障用地供给

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建设规划、标准规范,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协调本地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并联审批,简化流程,优化程序,提高效率。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保障健身设施合理用地需求。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配建社区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确保人均室外体育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人均室内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不得挪用或侵占。鼓励依法依规利用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建设健身设施,支持健身设施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复合利用。合理利用林地、农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城市空闲地、边角地、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在不影响相关规划实施及环保、交通、市容、安全等前提下可应社会主体申请,提供城市空闲土地建设健身设施,并依法按照兼容用途、依据地方关于临时建设的办法进行管理,鼓励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土地。

(五)明确责任分工

各部门要加强分工协作,强化建设任务的组织实施,将工作落实到岗到人,严格项目管理。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城市管理等部门要会同体育等部门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加强对项目审核把关,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做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项目储备工作,积极争取上级体育场地设施项目资金。教育部门要主动推动体教融合工作,推动有条件的学校在课余时间、节假日将体育设施对外开放。体育、发改等部门要强化任务落地推进相关工作,通过高效协同的联动机制,进行定期调度,确保补短板实施方案各项指标落地落实。

附件:1. XX县(市、区)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场地的非体

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

     2.梧州市四级公共体育设施补短板目标任务表

附件1

XX县(市、区)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

地块
编号

所属地(城区/社区)

用地权属单位

用地/设施类型

用地/建筑面积

现状情况

建设方向

备注

1








2








.......

































附件2

梧州市四级公共体育设施补短板目标任务表

项目

大类

设施名称

2025年建设目标(个)

2020

体育设施
层级

数量(个)

完成目标

占比

(一)优化城镇居民健身设施布局

1.完善全民健身竞赛设施

体育场(市级)

1

1

100%

市级

体育馆(市级)

1

1

100%

市级

游泳馆(市级)

1

1

100%

市级

体育综合体

7

1(四星级及以上)

14%

县(市、区)

体育馆

7

3

42%

县(市、区)

田径场

4

1

25%

县(市)

游泳馆

4



县(市)

体育场

3



城区

2.完善全民健身中心体系

大型全民健身中心

1

1

100%

市级

中型全民健身中心

7



县(市、区)

社区健身中心

32

乡镇(街道)

3.开展体育公园建设

大型体育公园

2

0

市级

中型体育公园

7

1

14%

县(市、区)

社区体育公园

35

乡镇(街道

4.配建多功能运动场地

笼式多功能运动场

7

县(市、区)

多功能运动场

8

街道

小型全民健身广场

8

3

37%

街道

多功能运动场

153

社区

5.配建1条健身路径

健身路径

153条

社区

6.构建健身步道网络

健身步道

700公里

200公里

29%

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

(二)补齐农民健身设施短板

1.完善乡镇农民体育健身设施

带看台的灯光篮球场

58

33

57%

乡镇

小型全民健身广场

58

37

64%

乡镇

2.完善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设施

室外篮球场

861

861

100%

行政村

室外乒乓球场

861

585

68%

行政村

健身路径

861条

292

34%

行政村

(三)加强足球场地建设

配建足球场地设施

足球场

292

171

58%

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

政策解读:《梧州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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